據報道,上海已拆除違規廣告設施3千余塊,暫停5類戶外廣告申請。這五類分別是:
內環高架道路(含外側100米)以內建(構)筑物(含裙房)頂部的戶外廣告設施;
延安高架道路內環外向西延伸至外環兩側100米范圍內建(構)筑物(含裙房)頂部的戶外廣告設施;
南北高架道路內環外向北延伸至中環線兩側100米范圍內、向南延伸至盧浦大橋浦西段兩側100米范圍內建(構)筑物 (含裙房)頂部的戶外廣告設施;
郊環線(含外側100米)以內的高立柱廣告設施;
本市行政區域內電子顯示裝置類型的戶外廣告設施。
伴隨部分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行政許可的暫停受理,上海將從嚴整治違法戶外廣告設施。今年底,監管部門將基本完成延安、南北、內環高架道路兩側100米,滬渝高速(外環至徐涇收費口)沿線違法戶外廣告設施的整治任務。郊環線內(含外側100米)違法高立柱廣告設施整治任務的70%,也將在今年內完成。明年上半年和年底,還將分別完成郊環線內(含外側100米)違法高立柱廣告設施和其他區域違法戶外廣告設施的整治。
近年來,上海已先后拆除整治各類固定違規廣告設施3100余塊,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總體受控。然而,局部區域違法擅設戶外廣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雖經反復整治,成效不大。隨著電子顯示屏、媒體墻等廣告新發布形式的快速增長,由此產生的光環境現象,對居民生活、交通安全和市容景觀都帶來了較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