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10月8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做出了確定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退稅進度的措施,其目的就是為了給企業減負、保持外貿穩定增長。會議決定,從11月1日起,按照結構調整原則,參照國際通行做法,將現行貨物出口退稅率為15%的和部分13%的提至16%;9%的提至10%,其中部分提至13%;5%的提至6%,部分提至10%。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和面臨去產能任務等產品出口退稅率維持不變。辦理退稅的速度也將加快,同時進一步簡化稅制,退稅率由原來的七檔減為五檔。
回顧以往,我國對LED顯示屏產品出口退稅已經過了多次調整,如2008出口稅率一度從13%調到14%,到了2009年又再一次調高LED顯示屏出口退稅率,由14%上調到17%。在國家出口政策的推動下,我國LED顯示屏出口呈現穩步上升趨勢。
出口退稅對不同行業的影響不同,而對資本技術密密集型行業的推動最大。LED顯示屏作為資本技術密集型的高新技術行業,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涉及的內容及商品范圍以及退稅率等多個方面,關乎企業的利益。如果不能跟進政策的變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導致企業利益受損。企業要取得出口退稅,需要在海關通關環節準確申報稅號、貨值等要素,以往辦理退稅可能會出現時間長,效率低等問題,新政策明確將辦理退稅的速度加快,同時進一步簡化稅制,這對從事海外貿易的顯示屏企業來說,都是樂見其成的事情。
從出口政策的調整看,我國出口退稅政策的歷次調整都與我國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甚至也與全球經濟環境脫不了干系。據了解,我國的出口退稅制度開始于1985年4月1日。最初的政策總體上實行的是差額退稅的政策。1994年1月改革退還產品稅、增值稅、消費稅的出口退稅管理辦法,建立以新的增值稅、消費稅制度為基礎的出口貨物退(免)稅制度,并且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大幅度提高了出口退稅率,使出口退稅制度正式成為一種影響出口的政策調節手段。
1995年底,為解決針對稅制改革后存在的少征多退、退稅規模超出財政負擔等問題,全面調低出口退稅率。但在1998年,由于受到亞洲金融危機的沖擊,我國對外貿易一度低迷,為了改變這種現狀,國家再次大幅提高了高能耗、高污染和資源性外的其他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此后在1999年、2003年、2006年、2007年我國都根據經濟發展的狀況,因各種因素對出口退稅政策做出相應的調整。特別是從2008年8月1日開始,連續7次提高了出口退稅率。
此次出口退稅政策的又一次調整,是在中美貿易戰背景下,對中國制造業來說或無異于雪中送炭。
而近年來,隨著進行海外貿易的中國LED顯示屏企業日益增多,出口政策對行業的影響必將愈發明顯。因此,對涉及海外貿易的LED顯示屏企業來說,此次出口政策的調整尤為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