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雷士照明(02222.HK)創始人吳長江在重慶接受記者專訪,環繞在他周圍的,是與他相交多年的各路經銷商。夜里23時,吳長江委托親信,將各路經銷商安頓好,并準備專訪結束后,與他們徹夜長談。在專訪過程中,一位供應商給他發來短信:“江哥雄起”。
經銷商與供應商給吳長江不斷打氣,全因吳長江繼2012年之后,又一次遭遇被公司董事會罷免的尷尬。
8月8日,雷士照明一紙公告,解除了吳長江首席執行官的職務,雷士照明董事長兼德豪潤達(002005.SZ)董事長王冬雷任臨時首席執行官。
吳長江認為,董事會程序并不合法,決議無效。他對記者稱,2012年在引進德豪潤達來幫助自己擺脫困境時,曾簽署秘密的互助協議,而王冬雷的所作所為違反了當初的協議。“按照協議,董事長本來應該由我來做,總裁也由我任免”。
吳長江稱,這次沖突的爆發緣于王冬雷意圖利益輸送,想要將雷士照明核心產品轉移至德豪潤達。
雙方矛盾激化,最終導致了在董事會召開期間發生肢體沖突事件。當初的合作伙伴如今反目成仇。
王冬雷對吳長江的“利益輸送說”頗為不屑,他對記者說,吳長江才是想要掏空雷士照明的那個人,他對記者宣稱,手中握有吳長江賭博欠債的證據,會選擇合適時機公開。
吳長江在2012年第一次被罷免時,對手是雷士照明的股東之一、軟銀賽富的合伙人閻焱。閻焱通過微信對記者稱,自己早已不管公司事務,真相需要去問王冬雷。
雷士照明董事會沖突變成了一個羅生門。與上一次通過協商解決不同,這一次雙方都拿起了法律的武器,依法維權成為雙方共同的口號。
秘密的“婚前協議”
記者:2012年引進德豪潤達入股,你和王冬雷之間是否有協議?
吳長江:為雙方牽線的是雷士照明的一位老員工,當時他已任德豪潤達副總經理。我和德豪潤達是一個換股交易,德豪潤達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我成為德豪潤達第二大股東,當時迫切需要這樣一個合作伙伴,沒有仔細調查王冬雷。在換股之前,我們簽了一份細則非常詳細的協議,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其中包括由我來擔任雷士照明的董事長、由我掌控包括總裁在內的人事任免權利、在雷士照明的董事會獲得的席位的數量、在德豪潤達出任董事、我不干涉德豪潤達的運營、王冬雷不干涉雷士照明的事務、股權轉讓的步驟等等,但王冬雷后來的行為違背了這份協議的內容,我是德豪潤達二股東,到現在一個董事席位都沒有。這份協議什么時候能公開,由我的律師來判斷。
記者:你不斷減持雷士照明的股份,是否擔心對公司的控制力會下降?
吳長江:2012年,德豪潤達已經是雷士照明的第一大股東,已經控制了董事會,我的股權剩多少已經關系不大。我是雷士的創始人,沒人比我更愛雷士,我對雷士的貢獻是有目共睹的。我的想法是,我做得好,大家都會支持我,沒有其他想法。并且我與王冬雷有協議在前,我是德豪潤達第二大股東,利益都捆綁在一起,希望能好好合作。當時沒有想到王冬雷控制董事會之后,事情會變化。
記者:與德豪潤達合作初期,雙方是否也曾經歷蜜月期?
吳長江:是的,按照當時的協議時,在同等條件下,雷士照明優先使用德豪潤達的芯片。
記者:從什么時候開始,雙方發生不快,心中產生芥蒂?
吳長江:2013年6月份左右,王冬雷要把雷士照明的核心產品轉移到德豪潤達,來填補德豪潤達的財務“窟窿”,公司副總裁兼執行董事穆宇不同意。王冬雷說穆宇是叛徒,把轉移產品的消息透露給了閻焱,要開除穆宇。穆宇跟了我十多年,是創業時的老員工,是負責制造和研發的副總裁,相當于公司的“內當家”。創業員工之間存在著深厚的感情,我不同意開除穆宇,對此王冬雷很不高興。
記者:這個核心產品具體指的是什么?
吳長江:所有的光源產品,光源的銷售收入占雷士照明總銷售收入四分之一。王冬雷當時通過董事會的決議,將這個產品轉移到德豪潤達進行生產銷售,妝點德豪潤達的公司業績,而雷士照明的銷售收入相應減少。這個決議侵犯了股東的利益。
記者:2013年6月,此事發生以后,雙方的關系一直持續惡化嗎?
吳長江:那倒沒有,當時關系沒有特別激化,我只是心里不舒服,我當時專門找王冬雷談過,希望他能理解。但是2014年上半年,德豪潤達的一個高管告訴我,因為這件事情,王冬雷對我已經有很大的怨氣,如果沒有這一次的罷免公告,在今年四季度,王冬雷也會動手。王冬雷另一違反協議的事情是,2014年以來一直私下與經銷商溝通,比如把經銷商和部分高管召集到珠海去開會,這些會議我都不知道,后來有人告訴我才知道。2014年以來一直如此。
記者:這一次的罷免公告起因是什么?
吳長江:我本計劃將渠道整合與雷士合并,我持股的占比就會擴大,渠道包括8月8日公告里的三家公司和經銷商,經銷商還是會聽我的。王冬雷怕失去對雷士照明的控制,因此發難。7月18日,王冬雷找我,提出要么找錢買股份,他把雷士還給我,要么補償給我,讓我走人,。我的經銷商不同意,7月27日,我的28家經銷商在北京開會,提出大家一起找錢,幫我融資,做一個渠道大聯盟,王冬雷知道后,策劃了召開董事會,爆發了這次的事件。
血色董事會
記者:你是什么時候知道要開董事會?
吳長江:8月8日下午13點半,而董事會召開電話會議的時間是當天14點半,他沒有告訴我議題,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給我準備、思考的余地。據說他通知獨董只提前了三個小時。按照公司章程,董事會開會時需要重大議題需要提前24小時知會。
宣布有關罷免的議題后,剛開始時3位獨董都有異議,但最終不知道王冬雷用了什么手段,脅迫獨董投了贊成票。董事會沒開完,王冬雷的人就進來搶奪公章,我當時正在打電話。王冬雷的人將我的助理和司機打傷。打人沒有任何先兆,警察來了之后,我和王冬雷單獨談了20分鐘,我跟他說,我們之間斗資本,我輸給你心甘情愿,但我沒想到他會用這種下三濫的方式處理問題。我警告他,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記者:有種說法是,你不斷稀釋自己的股權、并通過三家公司轉移雷士照明的品牌印記,預示有朝一日會拋棄雷士照明。王冬雷最近也說,不把你清除掉,雷士只能存活1年到兩年。你的回應是什么?
吳長江:雷士照明是我辛苦打造的品牌,我為什么給這三家公司20年的品牌使用權?這是我保護自己、保護雷士的一種方式。如果他們像2012年那樣亂搞,我還可以通過這三家公司保住雷士的品牌20年。我跟上市公司有承諾,這三家公司可以賣給雷士,我的目的就是要控制好雷士、保護雷士。這也是我預防雷士被掏空、反制對手的方式,告誡對方不要亂來。
記者:8月8日公告中的三家公司,確實與你存在關聯關系嗎?
吳長江:關聯關系是存在,但是三家公司都交了品牌使用費,每年按營業額的3%上交,并非無償使用,沒有侵占公司的利益,使用費都是董事會同意的。這三家公司使用品牌董事會是知道,在2010年就公告了,沒公告的僅是三家公司使用品牌的年限,品牌使用期限沒有要求公告,并非任何商業活動都需要公告。
記者:為何一再放任股權被稀釋?
吳長江:現在持股確實很小,但我持0股都沒有關系,我是德豪潤達的二股東,德豪潤達是雷士的第一大股東,雷士好了,德豪潤達也會好,雷士是我一生心血,為雷士我會傾全力。
增持要靠實力,我之所有沒有把三家公司放到上市公司,是因為我以后把三家公司裝進來時,會爭取獲得雷士照明的股權,我不愿用這三家公司換取現金。但他們想讓我拿錢走人。我和王冬雷是合作伙伴,我不是職業經理人,我是德豪的二股東,我是通過間接的方式控制雷士的。
記者:德豪潤達持股比例不斷增長,你是否曾有過擔心?
吳長江:我當時是有一點擔心,但我在想,我是德豪的二股東,我和王冬雷之間還有協議,雷士也離不開我,因此判斷王冬雷不敢瞎搞。
個人債務懸疑
記者:王冬雷說你目前背負巨額債務,是否有此事?
吳長江:所謂巨額債務都是王冬雷在污蔑我,是血口噴人。我的債務他是如何知道的?把別人的隱私拿出來談,是一件很卑鄙的事。在我和他的股票交易中,王冬雷至今還欠我一個億,我要會找律師,依法討債。他這么說是想阻撓我的商業地產項目融資,我有一個大的商業地產項目需要融資。他們總把我當小偷,自己在偷,還老懷疑別人在偷。我當時就說過,誰要是能一邊偷一邊讓公司高增長,我就睜只眼閉只眼。他現在說我負債就要拿出證據。
記者:據說你和王冬雷之間有過一段對話:王冬雷問你,你是否有十幾億的債務,你的回答是“沒那么多”。是否有這樣的對話。
吳長江:這段對話說的是2012年以前的事了。
記者:商業地產項目是你個人出資在做嗎?是否擔心被詬病不專注于雷士照明?你對商業地產有何期望?
吳長江:商業地產這一塊,是2011年地方政府政府給了我一個機會,讓我參與其中,有機會能賺錢,為什么不參與呢?我不會放棄雷士,我就是想要控制雷士照明,只有我才能將雷士做好。
記者:德豪潤達入股之后,軟銀賽富的合伙人閻焱和施耐德是什么立場?
吳長江:德豪潤達入股后,閻焱和施耐德電氣方面已經失去話語權,他們說什么都沒有用了。不過在2014年4、5月份的時候,王冬雷和閻焱開始聯手,因閻焱一直掌控財務部門,通過閻焱,王冬雷也控制了公司財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