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科技部、證監會、證券業協會、深交所、北京市中關村管委會五方為扶持國家級高科技園區的科技含量較高、自主創新能力較強的中小股份制企業而設立的融資服務平臺——“新三板”自從2006年試點以來,憑借較低的門檻和較好的融資宣傳功能,讓不少企業趨之若鶩。然而時至今日,“新三板”吸引的大多是中小型科技企業,這些企業雖然具有一定的創新性和科技含量,但上市后究竟該如何走,他們卻沒有一個明確的目標,這不禁令人疑慮:中小企業到底該不該上市?該如何上市?
剛剛過去的3個月,LED照明行業迎來了久違的資本狂歡。首先是2月17日木林森正式掛牌上市,至今市值已突破200億元;3月25日嘉美宣布將聯合100位經銷商股東共同上市;3月31日托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加快上市步伐;還有近期最“重磅”的消息——金沙江創投33億美元收購飛利浦Lumileds。在這之前,歐普、麗晶光電、英飛特等多家企業也徘徊在IPO。早前我們預測2015年LED將進入是資本時代,上市已成為眾多LED照明企業的必經之路。
上市的必要性
企業上市的確能獲得良好的市場信用及融資機會,但是不是所有的企業都適合上市呢?一般來說,一個企業想要上市,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例如良好的經營戰略,明確的發展目標,適應上市的企業規模,典型的拳頭產品,等等。以木林森為例,目前,木林森的LED封裝產量居世界第一,LED封裝制品在木林森整體產品營收中占據87%左右。2014年,木林森的LED元器件月產能逾200億顆,且每月持續以超過10億顆的速度擴產,預計2015年月產能將達到300億顆。木林森營銷中心總經理林紀良表示,木林森是全球十大LED封裝廠中成長速度最快的公司。這樣一家公司上市自然能吸引大量資金流入,其自身的知名度也會相應鍍上一層金,這對于企業是利大于弊的。
對于中小企業而言,不能像大公司一樣上主板,但通過“新三板”這樣的低門檻還是能夠搭上上市的船。當一個企業有長遠的發展目標,同時具備一定的市場影響力時,是可以考慮上市的,就像加零集團副總裁何光照所說的:“要沉淀深厚的市場基礎,有一定的銷量才能讓中小企業在上市后應對自如。”只有在上市之后站穩腳跟,才能達到預期的宣傳效果和資金流入。
上市有風險,執行需謹慎
一個企業上市不僅意味著需要規范公司制度,更是把公司曝光在眾人的眼光之下,對于企業無疑是嚴峻的考驗。那么上市能給企業帶來什么呢?最明顯的就是這家企業因為擁有“上市公司”的招牌,在今后的市場中就有了一張王牌。其次是有了融資的機會,能讓企業把蛋糕做大。如此看來上市似乎是一件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然而冠華照明董事長余早生卻有不同的意見:“上市其實對很多企業不合適,一方面需要交納更多的稅款,另一方面如果沒有自己的拳頭產品,很難吸引融資。”按照規定,公司上市后,將會增加約20%的稅額,這對于很多中小企業來說不是個小數目,在加上企業如果沒有特色核心產品,很難讓投資者信賴。而且新三板規定,投資者需要收取相應的回報,倘若企業效率不高,屆時就有可能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從而加劇企業倒閉。所以說,上市有風險,執行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