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圈都被賣面膜的刷爆了!”這是近期不少人對其微信朋友圈及微商的調侃。隨著微信這一新型社交工具的火熱發展,隨即崛起的微商迅速占領互聯網購物的巨大陣地,成為移動購物的“大塊頭”,人人不可忽視之。
那么問題來了,那么火的微商在照明行業又是怎樣一番情景?有人在做嗎?做得怎么樣?真的“前景可怕”嗎?
區別電商
微商成功之處在于“人”?
對于“微商”,目前暫時沒有統一的定義。一般來說,“微商”指的是在移動終端平臺上借助移動互聯技術進行的商業活動;也有人定義:“微商”是指企業或者個人基于社會化媒體開店的新型電商,主要分為兩種:基于微信公眾號的微商稱為“B2C微商”;基于朋友圈開店稱成為“C2C微商”。
目前,微商代理系統一般分為3個層次,分別為:公司總部、分公司、個人代理。公司總部負責管理下屬分公司,協調其整個營銷體系;分公司負責發展“下線”,即最大限度地發展其個人代理商,并且指導、幫助其個人代理商發展“粉絲”、推廣產品、銷售產品等;個人代理則主要負責通過其個人朋友圈發布和銷售產品,甚至為分公司“吸納”更多個人代理商。
微商并非傳統意義上的電商,它與傳統電商存在較大的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首先,微商推廣成本更低。電商行業專業人士表示,微商的推廣成本相對傳統電商低得多,商家只需耗費少量流量,甚至為“零成本”。據悉,微商后臺操作極為簡單,賣家只需申請微店賬戶,而推廣也只需耗費少許,但其通過朋友圈推廣效果卻更為明顯;
其次,微商以“人”為中心。微商不同于傳統電商,電商銷售主要依賴于良好的產品體系以及較具廣度的推廣,而微商成功之處在于“人”,即“穩定的粉絲群”。佛山品一照明電商事業部運營總監姚望能表示,微商是“人對人”的營銷模式,微商銷售的達成,得益于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度加強。在移動互聯網時代,通過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達成銷售,這才是微商獨特的成功之處。對于賣家而言,發展粉絲,并持續維護好粉絲,形成多次轉化至關重要。
最后,微商以內容為王。在微商時代,賣家光有好產品還遠遠不夠,賣家推廣的方案和內容才是吸引買家的關鍵所在,即所謂“內容為王”。要做好微商營銷,賣家需要提供極具吸引力的產品賣點方案,通過形式多樣、活潑生動的內容方案,吸引粉絲關注產品,并逐步達成交易。
微商現狀
銷售業績“不忍直視”?
你知道當前在微商界最為暢銷、最為火熱的產品是什么嗎?答案是:面膜。
那么,為什么是面膜?
對此,有專家表示:之所以熱,是因為微商業態主要通過移動端朋友圈,關系營銷非常濃厚;同時與面膜市場保有量大、大部分女性都用過面膜以及使用頻次高也不無關系。
然而,對于照明行業而言,微商營銷并非如此“順風順水”,整體來說:照明行業微商尚未成熟,缺乏健全的體系和機制,還處于最初級的“粉絲階段”,其銷售業績更是“不忍直視”;蚴腔谡彰鳠艟弋a品本身的特殊性,目前照明行業微商發展相對落后,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有:1、缺少成熟的產品體系;2、物流配送體制缺乏;3、售后服務體系欠缺;4、主要為個人代理形式,代理體系尚不成熟。
目前,照明行業尚未出現成熟的微商營銷操作案例,對于微商是否適合照明產品銷售,行業人士也持有不同觀點。有行業人士認為,微商同樣適合于照明行業,這如同當初電商運用于照明行業一樣,但因照明行業自身的特殊性,其發展還需一個過程。
品一照明董事長梁榮華表示,微商不僅適合于照明行業流通類產品,對于燈飾類產品同樣適合,但是要發展好照明微商平臺,卻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當然,也有行業人士對照明微商持反對意見。他們認為,所謂的“微商”充其量只是“商家刷朋友圈賣產品”,這導致微商營銷較為混亂,且難以具有可持續性,進而滋生出“產品同質化”、“售后難保障”等諸多問題。實則,微商發展自身也是一個需要不斷規范和完善的過程,其健康發展需要多方努力,但其最終所占市場份額也不會多,僅是多一個產品銷售渠道而已。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通過微商途徑銷售的照明產品多集中在家居類及流通類燈具產品,如臺燈、平板燈、燈泡等產品。一方面,這些燈具產品相對于燈飾大件產品,其運輸要求和難度較低;另一方面,家居類燈具產品消費群體大,適用于普通大眾消費群體。
行業觀點
照明微商前景同樣可觀
佛山品一照明董事長梁榮華
照明行業的微商尚處于摸索嘗試階段,還不成熟,現在微商主要是一些高利潤快消品在銷售。但我非?春谜彰魑⑸痰陌l展,其前景更是“可怕”的。據前期統計,品一照明電商移動支付份額占總份額的一半左右,這說明人們已經習慣于移動支付,移動支付將是未來營銷的趨勢所在。
目前,品一照明正在構建微商事業,主要針對公司之前建立的“O2O”平臺,通過訂閱號、會員管理、論壇分享等增加買家之間的互動。品一照明的微商現處于內部測試階段,不久后將正式推出。微商對于產品定位有一定要求,包括產品的性價比、通用性以及體驗感等,要給予消費者最大的滿意。微商追求的是分層次的利潤,要處理好與微商分銷商的利益分配,如此,照明行業的微商才能得以快速發展起來。
要做好照明微商,除了搭建好“三級”平臺,包括總部公司、分公司和個人代理,在運營過程中還要做好“人海戰術”,不斷開拓粉絲用戶群。首先,完善“分錢機制”,商家首先要梳理好分銷鏈條,做好分銷商利潤分配;其次,商家要構建產品、配送、體驗系統;最后,總部要指導二級代理商開拓粉絲,三級代理商銷售燈具產品。
對于分公司的選擇,品一照明主要要求二級代理商具備以下4個標準和條件:1、二級代理商要有一定的門店基礎;2、二級代理商要愿意經營電商;3、二級代理商要提供一定面積的產品展示空間;4、二級代理商要有專職電商負責人員。
此外,照明行業商家要做好微商,還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老板決心、人員結構、分銷模式、利益分配、客戶價值等方面。面膜企業微商營銷額已經高達20億元,其中消費潛力是毋庸置疑的,照明行業微商前景同樣十分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