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自下而上
發達的市場經濟和商品經濟,歸根結底,依靠的是社會分工的不斷細化和創新能力的提高,直至細到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作坊或每一個村莊;谶@樣的細分和產業集群的經濟模式最有活力,也往往可以抵御各種風險。其帶來的另一面的弊端就是假冒偽劣的易發。就像一個人體,毛細血管體系決定了人的健康,但也容易出現堵塞。
基于這種特性,假貨治理只依靠法律是不夠的,“高大上”的法律對于深藏于每一個鄉村和山溝的生產單位難免產生“天高皇帝遠”的感覺,必須與基于自下而上的自治有機結合。法律的作用主要在于打擊違法行為,而將小生產者組織起來,一起提高質量、創立品牌、規范流程等工作無法靠法律實現。
商會在國內外的假貨治理中就扮演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像德國的法蘭克福商會、科隆商會,中國的廣西賓陽、浙江溫州當地的商會和協會等。歷史和文化的差別導致中國最底層的商業組織不發達,在打假中的作用有限。而今天互聯網社會電子商務時代,基于網絡的商盟不斷涌現,再輔之以網規和信用的作用,一種全新且有效的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正在形成,成為網絡打假的生力軍。
很多研究都發現,互聯網是典型的復雜系統,而復雜系統的治理模式都有共通的地方,最重要的一條就是不能管得太死太緊,否則事與愿違。這也是傳統道家文化講的“治大國如烹小鮮”的道理。
這大概是電子商務這個領域,大家為什么總是喜歡用生態這個詞的原因。所以,在打假這個典型的治理問題面前,政府一定要以充分發揮平臺和社會、網民的力量為前提,拋開傳統的親力親為的治理模式,運用互聯網思維,調動最多的力量幫助自己,才有可能在根本上開創嶄新的局面。
八、面向信息社會的治理模式
在線上治理中,需要解決虛擬化、跨區域和行業以及海量、個性化等問題,也就需要在治理理念、手段和組織架構等方面不斷創新,探索真正適合電子商務的監管模式。
更進一步地,我們發現,第一,線上的治理手段更多樣。比如,淘寶規則“扣分”、“關小黑屋”、限制上線新產品數量等等治理手段在線下是不可想象的;第二,線上治理分布比較均衡,可以帶來很多防患于未然的措施,而線下治理集中在交易后,交易前和交易中的辦法不多;第三,線上治理是多元化治理:包括主體多元和手段多元兩個層面;第四,線上治理是全方位的,線下往往只監管賣家,無法監管買家,而線上的買家也可以有信用記錄,可以設置“黑名單”,對于職業差評師等也可以有法律責任追究機制;第五,線上治理的對象更多,雖然線下也會有商場、支付等服務者,但線上多出了交易平臺、第三方支付、物流配送、網絡接入、電腦手機廠商、軟件廠商、搜索引擎等諸多新的主體;第六,線上治理是跨時空的,有很強的延展性?缈臻g很好理解;所謂的跨時間是指所有以前的交易記錄都有據可查,都記載在案,以后的交易也可以通過信用來控制。
總之,我們的基本結論是,互聯網的自我進化和自我修復的能力遠超我們的想象。今天,圍繞電子商務的信用、支付和物流的服務明顯好于網下的相應服務,尤其是在透明度、碎片化、即時性和人性化服務等方面。
隨著云計算、大數據、互聯網金融、菜鳥物流、芝麻信用、打車軟件、網上掛號、網上司法拍賣、網上訂餐的不斷推出,這些“出生”于網絡的事物已經開始走出虛擬世界,幫助我們解決網下的那些“老大難”問題,提升網下的服務;诨ヂ摼W的草根性、眾包和創新力的治理模式一定會全面幫助我們改善物理世界的治理,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能力的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