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類別
產品假冒
產品假冒,不管在哪個行業都非常嚴重。不過,燈飾照明行業日前就爆出了多宗假冒案,再次把歐普照明、雷士照明推向風口浪尖。
今年3月份浙江嘉興發生了一起案值超過17萬元的特大假冒商品案,被假冒的商品是歐普燈泡燈管,這一批“OPPLE”燈管達7980根,制作粗糙、包裝簡陋,且外包裝盒沒有任何標記,經調查發現均為侵犯“OPPLE”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
一家受訪廠家表示,現在在行業里有一股聲音,喊出這樣的口號:只要你提供品牌,我們什么樣的產品都能做,什么品牌都有,只要你提供,我能滿足你的一切要求,價格只有那個品牌的三分之二甚至一半。
如今這種假冒的現象已經從線下蔓延至線(互聯網)上。網絡上也有人打著別家的旗號賣燈,但在互聯網上的市場比較空白,目前互聯網的假冒對企業的影響并不大,所以企業還不怎么重視。
冒用廠名、異地廠址
被“開分公司”也許是除了產品假冒外最普遍的假冒方式了。以茂源電源為例,在2011年出現了一家中山茂碩電源的門店,該門店冒充茂碩電源產品進行銷售,通過客戶知道中山有假茂碩電源存在后,茂碩電源就希望通過勸告、律師函、媒體廣告等方式制止這種侵權行為,但結果甚微,最后正牌的茂碩電源就選擇開一家直營店替代原來的假茂碩電源。不過,經記者查證,這家假茂碩電源并沒有停止這種行為,只是轉移了門店的位置。
實際上,不只是茂碩電源這樣的上市企業,許多燈飾照明企業都會遇到被“開分公司”的事情,如廣東聚科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也遭遇過××市聚科照明有限公司的假冒。
歐普照明也遭遇了相似的情況。今年5月,西安市共查獲標有“深圳歐普”字樣的產品180箱,標有“天津歐普”字樣的產品30箱。產品包裝上的品牌字樣為“OPURELE”,所標注的生產單位有的是“深圳歐普衛廚電器有限公司”,有的是“歐普集成吊頂(天津)有限公司”。老板還向執法人員出具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等證照,該案件涉嫌冒用廠名、廠址,同時也涉嫌違反3C認證有關規定。
當然,首先廠家自己要合法化經營,才能通過法律解決不合法的事情。不過,也有不同觀點認為,廠家維權要適度,不能把所有的精力放在打擊假冒現象上,一旦過度地關注這個問題就會被這個問題所牽制。
商標和企業名稱沖突
在燈飾照明業界,“打假”的案例不算多,不過三年前雷士照明(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起訴“上海雷士”、“江蘇雷士”一案在當時也引起了行業的關注。據悉,在2011年,雷士照明因“上海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和“江蘇雷士照明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冒用其商標,雷士照明分別向法院提出訴訟,結果這兩家侵權企業敗訴,被法院要求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別被判決賠償雷士照明。
上述案例就是典型的商標和企業名稱沖突。“雷士照明”是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已注冊的商標,但“上海雷士”、“江蘇雷士”把“雷士照明”商標作為企業名稱顯然是故意而為之。本報法律顧問李清律師表示,由于現行《商標法》中沒有設置商標和企業名稱沖突的解決條款,在商標法實施條例中雖然有相關規定,但保護的對象僅限于馳名商標,由于企業名稱注冊是區域性登記,商標注冊是全國性登記,兩種注冊制度的差異給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機,利用他人享有一定知名度商標作為企業字號使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越來越突出。
不過,新《商標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保護的對象更加廣泛,包括所有的注冊商標權利人以及未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商標權利人也擁有了更高層次的法律保護。
商標近似:名字打“擦邊球”
對于目前的商標法來說,它只有一字之別,或在中文里為同音字,是否觸犯商標法難以界定,除非是國家級的品牌。
有些廠家的品牌名字跟原品牌非常相似,大打“擦邊球”。一些打“擦邊球”的廠家在地域、名字、產品風格和價格上都在見縫插針,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并不小。目前,一部分客戶流入對方手上主要是受到價格的影響,但也有幾個別的案例是因為商家誤以為打“擦邊球”的廠家就是原品牌。